关于各地设立中国石油大学校友之家的倡议
  发布时间:2026-06-08   发布人:李爽   浏览次数:15


各校友组织、广大校友:

为落实《中国石油大学校友之家建设管理办法》,搭建全球石大人交流情感、学习成才、事业发展的平台,中国石油大学校友总会现面向各校友组织、广大校友发出全球广泛设立校友之家的倡议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设立宗旨

校友之家”是经校友总会授权,无偿提供给广大校友开展活动的公益场所,以“服务校友、宣传石大、回馈社会、共赢发展”为宗旨,致力于团结石大校友,传承石大文化,凝聚校友力量,服务社会发展。

二、申办条件与要求

(一)申办者条件:

1.申办者须为石大校友或当地校友组织成员,须为申办机构的法人或合伙人、高管,且在当地具有良好的口碑;

2.申办机构是所在地合法注册的法人机构,有开展“校友之家”相关业务所需的公共服务资源;

3.有符合业务活动需要的人员、场所、设施和设备;

4.有合法资产和稳定经费来源;

5.机构运营状况良好,各项管理制度完善,具备组织创新及持续发展的能力。

(二)申办空间要求:

1.“校友之家”的命名规则为中国石油大学、所在城市及地点、校友之家等文字依次排列,字段中间以间隔号连接。以东营森诺为例,全称为“中国石油大学·东营森诺·校友之家”。

2.校友之家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0平方米,可容纳20-30人开展校友活动;场所产权清晰,具备基本的接待、活动、展示功能,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,能够满足校友活动的基本需求。

三、申请程序

校友之家”的设立实行申请审批制,具体程序如下:

1.提交申请。符合条件的校友填写《中国石油大学校友之家建设申请表》(见附件1),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,如申办机构法人证书、房屋所有权证明、校友之家照片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,申请材料发送至校友总会邮箱:alumni@upc.edu.cn

2.总会审批。校友总会对申办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,经校友总会理事会审批通过,颁授校友之家授权运营证书。

3.挂牌运营。获得正式批复或授权运营证书后,“校友之家”可根据要求制作悬挂统一制式的“校友之家”牌匾,面向校友组织开展相关校友活动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孙茂骥  0532-86983002

李  爽  0532-86983111

邮  箱:alumni@upc.edu.cn


中国石油大学“校友之家”建设申请表.docx

中国石油大学校友之家建设管理办法.pdf


中国石油大学校友总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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