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毕业之日起超过3年的,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《就业报到证证明》,不再补发《报到证》。省外院校毕业生回毕业学校所在省(市、自治区)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申请补发。
准备资料:《就业报到证补办申请表》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,报纸原件,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,个人档案证明,学校证明
流程:
1、提交申请
本人填写《就业报到证补办申请表》
2、学校就业指导中心
准备毕业证书原件、复印件,在就业报到证补办申请表上盖所属院系的章开具证明。
3、登报遗失声明
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见报 3 个工作日后受理。
4、人事局开个人档案证明
5、省大中专毕业生指导中心
凭借报纸原件、人事局个人档案证明,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,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《就业报到证补办申请表》省大中专毕业生指导中心办理。
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方式:0532-86981519
2024-05-18
|
2023-05-22
|
2024-11-19
|
2024-11-18
|
2024-11-13
|
2024-11-08
|